法律分析:
(1)当对方争抚养权失败且未上诉时,应遵循生效判决,将孩子交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并依照判决或双方协议来行使该权利。若想对探望的方式或时间进行调整,可先与抚养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起诉解决。
(2)若不服抚养权判决,可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时需提供新的、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对方存在虐待孩子、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等情况。
(3)若上诉期已过,但有新事实、新理由表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其成长,也能另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不过需要有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
提醒:处理抚养权相关问题需重视证据收集,无论是上诉还是另行起诉,都要有充分证据支撑诉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