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了也是可以再办理结婚登记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及解决办法: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里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离婚证,只要能证明自己目前处于无配偶状态即可。所以,离婚证丢失并不必然导致无法办理再婚登记。
处理方式
补办离婚证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离婚证来证明无配偶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补办离婚证。
补办地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除了补办离婚证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目前处于离异状态,如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可以用于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