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即使已归还,也构成犯罪,一般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此时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后归还,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还款情况,争取酌情从轻处罚。同时要积极证明自己在挪用期间未造成其他重大损失。
(三)对于挪用时间长短等情节,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资金流转记录等,证明自身情况,以便在量刑时能被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