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与解决方案
(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打算结婚共同生活,可不用考虑返还彩礼问题,安心筹备婚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不打算结婚,但有了孩子并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要求返还时,接受彩礼一方可收集共同生活消费、彩礼用途等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酌情少返还。
(三)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女方怀孕,若给付彩礼一方要求返还,接受方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