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拿走房产证,可先确定房产归属,再采取相应措施。若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前妻无权占有,可直接要求其返还,拒绝返还则可凭购房合同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之诉。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明确房产归属,对方拒不返还房产证,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可先尝试与前妻友好协商,要求其归还。若协商不成,可请律师发函告知其无权占有,要求限期归还,并保留好函件副本和送达凭证。若仍无效,可向法院起诉,以排除妨害为由请求判决归还,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离婚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证据。若法院判决后前妻仍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为防对方恶意处置房产,可向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但需在异议登记有效期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