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购买仅加对方名字: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证明,若有赠与相关约定应留存书面协议。若发生分割,先查看是否有约定,若有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收集自身对房产贡献的证据,如装修出资、还贷记录等。
(二)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两人名字:保存好各自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等。分割时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可依据出资比例分配。
(三)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双方名字且以结婚为目的:若离婚分割,准备好结婚时间、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以便法院综合判断确定各自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