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被前妻拿走商量不还,可先确定房产归属,再采取相应措施。若房产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前妻无权占有,可依据购房合同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之诉。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或经法院判决,对方拒不返还房产证,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来说,可先尝试与前妻友好协商,说明房产证对自己的重要性,要求其归还。若协商无果,可以请律师发函,告知其无权占有,要求限期归还,并保留好函件副本和送达凭证。若律师函也无效,可向法院起诉,以排除妨害为由,请求判决前妻归还,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离婚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证据。若法院判决后前妻仍不归还,可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为防止对方恶意处置房产,可向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但需在异议登记有效期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