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不同抗辩权适用不同情形。
法律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且无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若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方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不过要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则应恢复履行。这些抗辩权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利益。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自身是否能行使抗辩权或不知如何行使,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