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权人能获得药品和医疗器械专利期限补偿,这有助于补偿其因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创新积极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投入大、周期长,审评审批时间会压缩专利实际有效期限,补偿制度可让专利权人在合理时间内实现专利价值。
2.对于药品专利,补偿期限不超过5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14年;医疗器械专利补偿期限同样不超5年,自注册批准算补偿期限后总有效期限不超14年。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对专利权人的补偿,又平衡了公共利益,避免专利期限过长影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可及性。
3.建议专利权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在符合条件时积极申请补偿。相关部门应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进一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