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仔细梳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弄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前房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
(二)双方先自行协商,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发现可向法院反映,让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