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因果关系: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必要时申请鉴定机构进行因果关系鉴定。
(二)明确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费保留好票据,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
(三)伤残赔偿:骨折构成伤残,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四)协商与诉讼: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者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证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