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与损失差距过大,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比如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请求降低;违约金过低,守约方可请求提高。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像已付货款、运输费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
(三)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终止合同,无需赔偿,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