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婚姻登记档案属实后会补发。之后携带补领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去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原告持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结婚证丢失不影响法院受理,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代替结婚证使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