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女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按同居关系处理,彩礼退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若隐瞒的非重大疾病,双方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通常不退还,除非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双方为同居关系。对于彩礼退还,司法解释表明,类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居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支持,但具体数额由法院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等实际情况判定。若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且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通常不予退还,除非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您在婚姻彩礼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