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约定金额赔偿。若觉得约定金额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无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确定赔偿数额要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可预见规则等,平衡非违约方损失填补与违约方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