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商标权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条主要途径。原始取得是通过商标注册获得,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关注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实质审查考量商标显著性及是否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经审查合格,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取得商标权。继受取得包括转让和继承,转让需商标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申请;继承是商标权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依法获得商标权。
为顺利取得商标权,申请人在原始取得时要提前做好商标查询,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且不与他人商标近似,准备好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在继受取得转让时,要签订规范的转让协议,及时向商标局申请;继承时,合法继承人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