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定财产范围,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处理。
(二)若要进行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离婚时先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