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可依据责任认定书明确自身责任,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保险理赔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责任认定书,有助于快速获得理赔款。
(三)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务必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四)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若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认定书,可向法院提出,争取更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