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车方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超车时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并提前示意,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事故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二)被超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突然变道、急刹车,防止因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生事故后,双方应配合交警部门调查,等待交警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虽主要针对机动车,但法理上可类比适用于电动车事故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