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事故双方属性。确定双方是均为机动车,还是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以此确定责任承担比例。
(二)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分别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三)确定赔偿顺序。若双方均为机动车,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双方各自承担50%;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多承担10%-20%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