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主张权利。发现对方欠款后,应尽快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
(二)留存中断证据。若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要留存其同意履行的证据,如书面承诺、录音等;若选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按法定程序进行并保存好相关法律文书。
(三)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有特殊情况的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