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已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通常不用退还彩礼,可安心生活,无需担忧彩礼退还问题。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给付人请求返还彩礼时,接受彩礼一方应做好返还准备。
(三)若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给付彩礼一方要求返还的,接受方需返还。
(四)在涉及彩礼返还纠纷时,双方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