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申请发离婚证,可先尝试与对方重新协商,再次申请离婚登记,不过冷静期要重新计算。
(二)若协商不成,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
(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