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若主张赔偿金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等。计算时按赔偿金额对应区间分别计算后相加。
(二)了解其他费用。申请费、证人等出庭发生的交通费等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需保留好相关票据。
(三)协商律师费。若聘请律师,与律师协商确定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侵害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同比例分段累计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