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小心卖偷来的电动车,未卖出应及时联系警方上交并说明情况;已卖出要配合调查提供线索。若能证明不知是赃物通常不构成犯罪,有不合理低价等情况可能被认定“应当知道”,积极配合可减轻法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进行掩饰、隐瞒。若不小心卖偷来的电动车,在尚未卖出时主动上交并说明不知是赃物情况,这体现了主动纠错的态度。已卖出后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相关线索,有助于案件侦破和追回赃物。若能证明主观不知是赃物,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但交易时存在明显不合理低价等情况,可能被认定应当知道是赃物。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等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