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逃共犯自首后,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全面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如实供述,为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二)判断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从犯,要向司法机关清晰阐述自身作用,争取按从犯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无论罪行轻重,都积极退赃,弥补被害人损失;若有条件,可寻找立功机会,如检举其他犯罪行为等,以此获得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