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转账记录清晰显示收款方为原告、金额与债务一致且备注为偿还该笔债务,可保留转账记录作为有效还款证明,以备可能的法律纠纷。
(二)若存在其他经济往来,被告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明该转账是用于偿还所涉债务。
(三)若原告提出反证,被告要积极应对,进一步补充证据来证明转账与本次债务的关联性。
(四)若转账记录有瑕疵,可尝试与原告沟通,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明确转账用途,并留存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意味着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但需查证属实,且双方都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