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分割需依不同情况处理。若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该房产的购买和增值未涉及另一方婚后投入,所以增值部分归购买方个人所有。
2.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有特定方法。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即共同还贷本息总额除以(购买时房屋价值+应还利息总额);再用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乘以该比例,得出应分割的增值部分。如购房时房价100万,贷款利息20万,婚后共同还贷30万,现房屋增值50万,共同还贷比例为30÷(100+20)=25%,应分割增值部分为50×25%=12.5万。
3.若夫妻另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建议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可就房产相关事宜进行明确书面约定,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