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打人者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确定各项目计算方式。医疗费按实际治疗费用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