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给离婚后的孩子添加名字,父母应先协商一致,因为即使离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权仍由双方共同行使。
(二)由监护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材料包含未成年人户口簿、父母身份证、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同意更名的书面声明。
(三)子女年满8周岁,要适当尊重其意愿;已满18周岁,由本人决定是否更名并自行申请,无需父母同意。
(四)鉴于各地户籍管理规定有差异,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对于8周岁以上孩子更名应适当尊重其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