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诉讼中成功让法院判决离婚,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二)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自己作为女方或无过错方的权益,积极主张照顾自己和子女的权益。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若男方缓刑情况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男方的犯罪性质、缓刑期间的监管要求等,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