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两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考虑自首,向司法机关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
(三)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会在量刑时被考虑。
(四)司法机关会依据当地对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来量刑,当事人需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