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重大误解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应尽快收集能证明自己对财产范围、价值等存在误解的证据,如相关财产的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二)遇到一方欺诈的情况,受欺诈方要收集对方故意隐瞒财产真实情况的证据,例如财产的实际产权证明、交易记录等,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约定。
(三)若受到胁迫签署约定,受胁迫方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报警记录,同时收集能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如威胁的短信、录音等,再向法院请求撤销。
(四)对于显失公平的情形,受损害方需收集自己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以及约定显失公平的证据,如当时的经济状况证明、专业人士的意见等,向法院请求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