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是则可追加起诉欠款人配偶。例如查看借款合同是否有夫妻双方签字,或借款用途是否为家庭日常开销。
(二)收集证据。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权人若要追加起诉配偶,需收集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