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继承人范围,确认自己是否属于第一或第二顺序继承人,了解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具体涵盖范围。
(二)确定继承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