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诉案件审理期限因适用程序不同而有差异,速裁程序一般十日审结,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至十五日;简易程序一般二十日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一般两个月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不同程序的公诉案件审理期限有明确界定。速裁程序高效快速,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案件审理,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较长的情况给予适当延长。简易程序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审结,针对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复杂些案件适当放宽期限。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两个月内宣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再延长则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审理期限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若遇到公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