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要说明理由且附上主要证据,等待上一级交管部门审查并给出复核结论。
(二)在赔偿诉讼中提出异议:若复核维持原认定,在后续赔偿诉讼里,当事人可向法院表达对事故认定书的不同意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综合全案审查事故责任,若证据充分证明认定书有误,法院可不采纳该认定书,依据查明事实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