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转移财产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资料是有力证明。
(二)诉讼前发现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过要在保全后三十日内起诉。
(三)诉讼过程中发现,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来保障权益。
(四)判决后发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
(五)有充分证据证明恶意转移逃避赔偿,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