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一般代理,当事人要清楚代理人仅能协助诉讼,如提交材料、庭审陈述事实等,涉及变更抚养权诉求、和解等重大实体权利处分,需自己决定并参与。
(二)若选择特别授权代理,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列举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具体权限。
(三)无论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代理,都要监督代理人在法律规定和授权范围内行事,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