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已办理户口提供孩子户口本,未办理则提供出生证明,同时准备双方协商一致的抚养权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二)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审查询问:公证员审查材料,就抚养权协议内容询问并制作笔录。
(四)缴纳费用与出具公证书:审查无误后,当事人缴纳公证费用,公证机构出具抚养权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