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负全责且已赔偿后,能否继续理赔要分情况。损失未弥补完可通过己方保险补充理赔,有新人身损害可协商或起诉索赔,符合条件的意外险也可申请理赔。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负全责并进行了赔偿,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后己方损失仍存在缺口,依据保险相关规定,可通过己方的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获得补充赔偿。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后续发现新损失,如后续治疗费、新的误工损失等,这属于合理的索赔范围,可先与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而意外险作为给付型保险,不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只要符合赔付条件,即使对方已赔偿,依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对理赔流程和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