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等情况,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约定要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签订时仔细斟酌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二)协议形式上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只有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才生效,所以签订协议后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若多年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满足生效条件且无撤销、无效情形,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