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准备工资流水证明稳定收入,提供房产证以证实良好居住环境。
(二)展示个人素养:向法院展示自身教育背景、文化素养和品德,以此证明对孩子身心发展有益。
(三)证明陪伴时间:提供证据表明孩子的生活学习一直由自己照顾,体现陪伴时间多。
(四)了解孩子意愿:若孩子满八周岁,通过与孩子沟通,让其真实表达想跟随生活的意愿。
(五)指出对方不足:收集对方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差等证据,如证人证言、视频资料。
(六)提交证据:在离婚诉讼时,将上述证据提交给法院,争取法官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