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仔细分析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对方是否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损害自身及亲友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为要挟的行为。
(二)注意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若因欺诈、胁迫,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是重大误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