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帮信罪的入罪标准,不轻易为他人提供网络支付结算服务,不随意帮人投放网络广告等涉及资金流转的行为。
(二)在参与网络活动时,仔细审核合作对象和业务的合法性。若合作方要求提供网络帮助,要确认其行为是否存在违法风险。
(三)一旦发现自身可能涉及帮信罪相关行为,及时停止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