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250万偷税漏税是否构成犯罪,需明确其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若占比达百分之十以上,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占比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若为首次被税务机关按逃税处理,在收到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且接受行政处罚,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即使符合首次处理条件,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的,按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