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确自己在服刑期间应遵守的监规纪律,同时知晓如因身体状况可获得适宜劳动安排、生活照顾等权利,以及符合条件可暂予监外执行、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假释等机会。
(二)积极配合改造。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以良好的表现争取更好的服刑待遇和可能的减刑、假释。
(三)关注身体状况。若身体较差,及时向监狱反映,以便获得相应的生活照顾。若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