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可积极主张返还。
(二)若已共同生活,收集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程度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时能更好地证明自身诉求。
(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彩礼退还问题,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给付方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