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后不撤诉,要做好庭审准备,收集夫妻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证据,积极参与调解,如实表达诉求。
(二)原告应按传票要求准时到庭,遵守庭审纪律,避免法院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提起反诉,要积极应对。
(三)被告也需按时参加庭审,若无法到庭要提前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避免缺席判决。
(四)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要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