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女儿若想争夺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友好协商,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此方式能避免双方矛盾激化。
(二)若协商不成,大女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从多方面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利于其成长。
-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说明自己有经济实力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提供居住环境证明,显示孩子能有舒适、安全的居住条件。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获取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明,因为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列举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对方有不良嗜好、患有严重疾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